首次违章不处罚的4类行为已经实行了你知道有哪些吗?
-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如果能及时证明证件处于有效状态,首次被发现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的情况,一般给予警告,不再进行处罚,但后续仍需注意携带好相关证件。
-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或保险标志**:首次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且能当场改正的,通常交警会给予口头提示教育,不再进行其他处罚。
- **部分轻微超速或超载行为**:例如在一些地区,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或者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10%,首次出现这样一种轻微超速或超载的情况,未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且之前有较好的交通违法记录情况,可能会给予“首违警告”。
-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像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在城市道路中夜间行车未正确使用灯光等行为,如果是首次发生且情节轻微,可能会被警告而不进行罚款记分处罚。
-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比如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等情况,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如车辆和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无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等),首次出现可能会被警告处理。
- **未批先建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企业的建设项目未办理相关环评审批手续就开始建设,但未造成明显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等措施的,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情况,可能免予行政处罚。
- **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项目未依法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经责令改正文书送达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备案的,可免予处罚。
- **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行为**:未设置或者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等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行为,首次发现,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厂区内临时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经现场检查指出后立即改正,且未发生扬散、流失、渗漏或别的环境污染情形的,也可能不进行行政处罚。
3. **安全生产领域**:部分地区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符合相关规定、工业公司未将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等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在符合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符合相关特定条件(如3年内未发生过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的情况下,实施“首违不罚”。
- **畜禽养殖场有关问题**: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依规定保存养殖档案;对饲养的动物未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或者免疫技术规范实施免疫接种;用药记录不完整真实等情况,首次出现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可能适用“首违免罚”。
- **农业投入品使用问题**: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仅限个人)未依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依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首次违法且及时改正的,可能不进行行政处罚。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