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起84处启用!
为进一步改进路途通行环境,缓解交通拥堵,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议自方位启用固定式交通技能监控设备。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依照交通信号灯规则通行的”;②“机动车经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跋涉方向驶入导向车道”;③“驾驭机动车违反制止标线指示的”;④“机动车不按规则暂时泊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⑤“驾驭机动车在高速以外的路途上行进时,驾驭人未按规则运用安全带的”;⑥ “驾驭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进行抓拍。
依据《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处理程序规则》(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则,特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