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吴亦忻、裴士宇采纳监管说话办法的决议
一是未对归入审计规模的子公司进行危险评价。二是辨认子公司重要账户的重要性水平引证有误。上述行为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别考虑》(2022年)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一是对部分操控点规划的审计程序缺少相关性。二是部分操控点未按审计方案履行操控测验。三是未对部分操控点运转失效的景象履行恰当的审计应对。四是直接沿袭期中操控测验得出的定论而未施行延伸审计。上述行为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231号——针对评价的重大错报危险采纳的应对办法》(2022年)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以及《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01号——审计依据》(2022年)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一是对“工程劳务”类收入审计不到位,收入完整性检查程序存在瑕疵。二是对应收账款坏账预备计提审计不到位。三是函证审计程序不到位,应收账款、应该付出的账款函证操控存在瑕疵,未对反常回函坚持存放并采纳应对办法。四是未就存货贬价预备获取充沛恰当的审计依据,对宣布产品函证不到位。上述行为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根底要求》(2022年)第二十八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231号——针对评价的重大错报危险采纳的应对办法》(2022年)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01号——审计依据》(2022年)第十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11号——对存货、诉讼和索赔、分部信息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依据的详细考虑》(2019年)第七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12号——函证》(2010年)第十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你们上述行为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原则》有关要求,违背了我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吴亦忻、裴士宇作为世纪瑞尔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应对上述违背相关规定的行为负首要职责。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决议对你们采纳监管说话的监督管理办法。
你们应严厉遵循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原则》的相关规定,及时采纳必定的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审计质量操控,保证审计执业质量。现要求你们带着有用身份证件到我局(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路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2号楼)承受监管说话。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