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电动车闯红灯被小车撞了该如何认责
《交安法》第119条规定:“(三)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在道路上行驶,供乘客或者运输货物,进行特殊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4) )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畜力驱动,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观尺寸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尽管它们是由动力装置驱动的汽车、电瓶车和其他交通工具。现阶段所有电瓶车都贴《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说明书》标准,部分会贴《GB17761-1999》标准,因此一般电瓶车仍认定为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第三者强制责任的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保险;部分,依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承担赔偿相应的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机动车方没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相应的责任;机动车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故意与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损失的,机动车当事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红灯亮起不准通行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令,越过停止线继续行驶的行为。 “闯红灯”的引申多用于形容超出既定规则的行为或其他违反法律、道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