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载人闯红灯发生碰撞 电瓶车驾驶人负全责
本报讯(记者 任思领)近日,在郑州市黄河路与沙口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违法载人的电动自行车在逆向行驶过程中,无视红灯信号,与一辆正常行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乘客受伤,两车受损。
通过视频监控画面能够正常的看到,事故发生时电瓶车驾驶人阎某某沿黄河路由东向西逆向行驶,后排乘坐着王某某。在黄河路与沙口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已经亮起红灯,但阎某某并未停车等待,而是选择继续前行。就在此时,范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按照绿灯指示正常通过路口,致使两车相撞,电动车乘客王某某在事故中受伤,两车也出现不同程度受损情况。
事故发生后,郑州交警一支队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详细调查。经过勘查和询问,阎某某属于闯红灯、逆向行驶,同时,电瓶车载人也违法,交警依法认定电瓶车驾驶人阎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范某某无责任。
电动自行车作为常见的交通工具,其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对于维护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和安全至关重要。然而,一些电瓶车驾驶人却常常因为贪图方便而忽视交通规则,给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带来隐患。接下来,郑州交警一支队将继续加大对电动车、行人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也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郑州交警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和安全。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