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执法支队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入推动乌鲁木齐市预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乌财预〔2016〕53号)、《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乌财预〔2016〕75号)要求,现将2016年乌鲁木齐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部门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1、市安监执法支队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好应急救援工作;受理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举报、投诉。
是独立编制、独立核算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下设支队办公室、一大队、二大队。
市安监执法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编制25人,2016年末在职人员实有人数25人。
2016年收入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95万元,另外的收入0.05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261.55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54.55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2016年收入264万元,其中: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1万元;2150601款行政运行经费245.49万元;2150605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经费7万元。
决算收入变动说明:本年总收入比上年增加13.92%,根本原因是当年新增4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安全生产专项收入因压缩支出规模比上年减少1.69%。
2016年支出261.55万元,按照功能科目分: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51万元;2150601款行政运行支出243.04万元;2150605款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支出7万元。按照经济科目分:工资和福利支出189.67万元、商品和福利支出28.4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39万元。
决算支出变动说明:2016年总支出比上年增加13.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70%,原因是当年新增4人,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69%。因当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压缩,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监察经费比上年减少0.12万会员。
2016年年末结转结余为4.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10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8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中部门预算中未安排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公务招待费部门预算中安排0.34万元,当年未支出,与上年相比均无增减变动。
公务用车维护费部门预算中安排8万元,当年支出9.83万元,上年支出8.85万元,增加了11%。原因今年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全市范围内28家非煤矿山、29家工贸企业、753余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及经营企业组织了执法检查,春节期间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及烟花爆竹库房226余家/次;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联合消防、建设、旅游、文化等多部门对我市范围内建筑实施工程单位作业施工场所、混凝土搅拌站、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公司、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地下商场、旅游景区及滑雪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企业103家。2016年检查范围广、路途远导致车辆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2016年培训费2.4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科级、县级干部党校培训及新招考公务员初任培训。
差异缘由分析。年初预算206.19万元,调整预算数263.95万元,全年预算指标追加人员经费57.76万元,最重要的包含2015年奖励金、调资、养老保险及新增人员经费等。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49万元,与上年数对比,增加64%。增长原因是2016年支队在职人员增加,导致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支出等比上年增加。
截至2016年年末资产合计88.69万元,流动资产5.98万元,固定资产82.71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2辆,是一般执法执勤车。
当年政府采购3.42万元,主要是车辆加油等服务类采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12万元,其他资金0.30万元。
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261.55万元(基本支出254.55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基本支出大多数都用在人员支出及办公行政支出,项目支出大多数都用在安全生产执法监管方面。2016年整体支出基本达到预期效果,加强了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量,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上新的台阶。依据《支队2016年执法工作重点》、《支队2016年执法监察工作规划》《2016年市安监局在职人员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依据国家总局24号令第八条规定的19项检查内容、2016年自治区及市安监局下发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和工作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对全市范围内28家非煤矿山、29家工贸企业、753余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及经营企业组织了执法检查;联合消防、建设、旅游、文化等多部门对我市范围内建筑实施工程单位作业施工场所、混凝土搅拌站、建筑材料生产加工公司、影剧院、大型商场超市地下商场、旅游景区及滑雪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检查各类企业103家,查出各类安全生产隐患516多处。春节期间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及烟花爆竹库房226余家/次,受理个人举报13起,查扣各类非法烟花爆竹279余件。责令整改各类事故隐患189条。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公”经费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