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搅拌车“钻进”涵洞被卡得死死的 相似事端为何频发
3月14日,天元区森林一路,一辆混凝土搅拌车撞上涵洞口前限高杆。有市民除了斥责驾驶员心存侥幸、不注意交通标识外,以为限高设置也存在缺乏需求完善。
3月15日,记者在森林一路造访发现,事端形成涵洞口前限高3.8米的限高杆被撞弯,涵洞顶部部分装饰物缺失。目击者反映,闯祸的混凝土搅拌车车身高度在3.9米左右。
记者查阅相关报导发现,近两个月来,市区至少发生了4起运送车因超高与涵洞或人行天桥相撞的事端。
1月15日,一辆重型挂车载着一辆挖掘机途经东环线米的湖南工业大学路段人行天桥相撞,形成人行天桥受损。
1月29日,一辆运送塔吊的大卡车穿越芦淞区白关镇沪昆铁路跨株醴路涵洞时,货品超高与涵洞相撞。
2月2日,一辆水泥罐车穿越石峰区田心片区一处限高3.5米的涵洞时,因车身过高将设置在涵洞口的限高设备撞坏。
石峰区红旗北路轿车职院公交车站旁的人行天桥无限高标识。(记者 刘平 摄)
森林一路被撞坏的限高杆限高3.8米,而紧挨限高杆的涵洞限高4米。同一个涵洞口,有2个限高标识。
记者造访发现,天元区株洲大桥跨滨江花卉市场路段涵洞,限高2.8米的标识牌有破损;天元区株洲大桥跨滨江北路涵洞及石峰区响田二桥跨田东路涵洞的限高标识牌有部分被遮挡;坐落石峰区红旗北路轿车职院公交车站旁的人行天桥无限高标识。
别的,限高标识牌装置的当地存在不一致的现象。红旗路、响田东路的人行天桥,标识牌装置在人行天桥中心方位的栏杆上;森林一路涵洞的标识牌装置在限高杆两头和涵洞口旮旯方位;滨江路沿线的涵洞,限高标识牌装置在桥梁上。
路途限高设备旁未设公示牌,限高设备由哪里设置?由哪里担任保护?记者就该问题分别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送局、天元区市政保护中心进行了咨询。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次序大队相关担任的人介绍,限高设备的规划、设置由项目承建方担任,与项目施工同步进行,项目移送后,由市政部分担任保护。
关于森林一路涵洞限高批阅状况,市交通运送局工作人员回复称,城区路途限高设备由市政部分担任批阅统管,该局担任高速出入口、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的限高设备。
天元区市政保护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以为,限高设备不属于该中心保护规模。他称,森林一路被撞坏的限高杆是由一家物业公司设置。
“前方涵洞,限高XX米,超高车辆请绕行。”卡车驾驶员朱先生反映,他曾在外地发现,行将要从高架桥下或铁路涵洞通过期,路旁边会有提示牌,标明前方路途限高要求和详细限高高度,能让驾驶员提早知晓。“假如没有提早提示,一到涵洞前,一些驾驶员就会抱侥幸心理试一试;一些驾驶员会敏捷反响过来,但在涵洞前想掉转车头或倒车,非常困难。”朱先生说。
对此,记者在滨江路、红旗路、响田路、株洲大路等路段有限高要求的当地,未发现提早提示的相关标识牌。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灿辉介绍,依据《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标准》要求,在因车辆的宽度、高度超越公路修建限界或有关法律法规而禁止通行的路段,应设置约束宽度、约束高度标志。禁令标志所设方位,应便于受限车辆驾驶人或行人调查前方路况,并易于转化行进或行走方向。部分禁令标志可在开端路段的交叉口前恰当方位设置有关指路标志,提示被约束车辆提早绕道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