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鬼探头式”闯红灯被撞全责!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1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乐)闯红灯行为屡禁不止,究其原因,首要是因为有些人没有一点交通安全意识,总是心存侥幸。近来,一男人骑电动车闯红灯过马路时被正常行进的轿车撞倒,被交警定为电动车全责。
经过视频,记者看到,林某驾驭二轮电动车沿芙蓉区万家丽路南往北方向行进至人民路口处,无视红灯,在路口斑马线处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由南向北骑行交叉车流经过路口。此刻,路口左转弯车道是排队等候红灯的车流,直接影响了人民路东往西方向直行机动车的左边调查视野,加之电动车车速较快,遽然出现在行进中的小轿车车前,构成了“鬼探头”式闯红灯。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民警介绍,因为未能及时刹车,郑某驾驭的湘AG****小轿车直接撞到林某,导致林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所幸林某仅受皮外伤,并无大碍。
“电动车司机被撞飞了几米远,幸而只受了皮外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其实这些事端都是可以尽可能的避免的,期望市民汲取本事例的经验,引以为戒。”芙蓉交警提示,电动车机动性强,在路口不看灯乱穿,往往构成“鬼探头”式闯红灯,过往车辆视野被车流遮挡不易及时有效地发现,不方便采纳紧急措施,不按信号灯通行随意过马路存在侥幸心理,殊不知风险就发生在不经意间,闯红灯首要损害的是自己的人身安全。
经过现场勘查及天网视频,经芙蓉交警大队122中队事端处理民警确定,因电动车驾驭员林某经过路口处闯红灯,且经过路口斑马线处未下车推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依照交通信号通行”的相关规定,林某被断定负该起事端的悉数职责,机动车湘AG****驾驭人郑某无过错行为。